|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第六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
人社部发〔2021〕112号 |
第六条
第一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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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 |
人社部发〔2021〕112号 |
第七条
第一款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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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人事档案现由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管;^档案接收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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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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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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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否 |
|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其他 |
转出前属于单位代理的,提供代理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 |
否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其他 |
接收经办人档案的部门出具 |
否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办理 |
为符合调档手续的人员办理调档 |
单位存档的办理转出审核单位离职证明、调档函、身份证
个人存档的办理转出审核调档函、身份证 |
1 |
办理调档 |
| 申请 |
提交调档申请 |
单位存档的办理转出审核单位离职证明、调档函、身份证;
个人存档的办理转出审核调档函、身份证 |
0 |
符合条件为其办理调档手续,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市北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档案可以提出自己保管吗?
回答:不可以,档案严禁个人持有。
问题: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1、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转出前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单位撤销、注销、吊销的,提供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属于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存档人员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