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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类型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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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承办机构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22004 实施编码 113702110690712883437201492200401
实施主体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0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补贴发放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4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原则上为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 (因技能提升补贴按月公示、拨付,承诺办结时限非连续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C01、C02、C03窗口,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532-8613097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213室
电话:0532-86130986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C01、C02、C03窗口,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鲁人社发〔2022〕12号 四、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参保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生效期间,因参保年限不足而审核不通过的申领信息由职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复核。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鲁人社字〔2020〕189号 二、明确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 (一)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三)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执行以上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按照上年末累计基金结余与年度基金支出测算)。 (四)国家调整相关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后,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查看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人社部发[2022]23号 二、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支付 经各级政府部门或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的,拨付相关资金 公示期间无异议 5个工作日 成功或不成功
公示 每月各级政府部门或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对上个月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进行公示 通过补贴标准审核环节 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
审核 审核待遇申领申请信息 符合失业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5个工作日 符合失业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受理 受理申领人提交的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 0个工作日 受理或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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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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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回答: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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